常說的重力勢能的英文簡稱是GP。它指的是,物體由于被舉高而具有的能量。在地球上的物體基本都受到重力的作用,所以,物體基本上都具有重力勢能。
它是物理學上對于物體描述的一種專業(yè)術(shù)語。重力勢能是由物體與具體參考系之間的相對位置的大小所決定的,這個參考系一般都是指大地表面。同時它還取決于物體質(zhì)量的大小,物體的質(zhì)量越大,與參考系的相對位置越高,對物體做的功越多,從而物體具有的重力勢能越大。
重力勢能的表達式為E=mgh,是一種特殊的勢能。對于勢能,物理學中有著明確的指定,勢能是相互作用的物體間(注意此處的相互作用不能理解為相互接觸,因為大多時候,就算不相互接觸的物體,在某一個系統(tǒng)里面,它們也是在相互作用的)憑借其相對位置而具有的能量。
此外,它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特殊情形下引力勢能的推廣。它是物體在重力的作用下而具有的能量。它由物體的空間位置即相對位置,和整個系統(tǒng)所選取的參考點的位置所決定。物體在空間某個位置的重力勢能的大小等于把物體從該位置移動到參考點,也就是一個特定水的平面時,重力對這個物體所作的功。
根據(jù)公式E=mgh,可以知道重力勢能的大小取決于物體相對位置以及它的質(zhì)量大小。因為相對位置是相對于參考點的,所以重力勢能的大小,除了物體所在的位置和本身質(zhì)量之外,也取決于參考點的位置。